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电提升改造工程 已由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泉发改审【2021】74号、泉发改审【2022】15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永春县永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及财政筹措 ,招标人为 永春县永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工程造价33.3620万元(含运维费2万元/3年)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其他(房建)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永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电提升改造工程工程包括电力专业、市政专业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为准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的规定:110 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工程,本项目工程造价33.3620万元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规定:单项工程合同额<400万元属于小型送变电工程,本项目工程造价33.3620万元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333620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应具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施工许可证,类别为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的资质并满足(闽电监资管〔2012〕134号)《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5月24日08时00分 至 2024年05月30日17时00分 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 采取无记名方式 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第1标段0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本建设项目符合泉发改规(2023)3号文件第一项要求,属于免缴投标保证金的建设项目,但投标人或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或中标后出现下列情形的:(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2)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应在15日内无条件向招标人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6000元,若逾期缴纳应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千分之三向招标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年06月06日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具体时间) 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 http://ggzyfw.fj.gov.cn/ )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永春县永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环城路116号 ,邮编: 362600
电子邮箱: /
电 话: 13599536301 ,传真: /
联 系 人: 张龙宾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永春县湖滨路379号 ,邮编: 362600
电子邮箱: fjjp27196988@163.com
电 话: 27196988 ,传真: 0595-27196988
联 系 人: 王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8 22135505(FAX)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永春县建设大厦四楼(桃城镇环城路116号)
联系电话: 0595-23884054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永春县展览城二楼
联系电话: 0595-2388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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