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增资专项资产评估服务采购公告
本项目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增资专项资产评估服务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增资专项资产评估服务采购;
1.2采购人: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本次资产评估服务由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共同委托,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实施具体采购和付款事项;)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为实现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泰欣环境)实现轻资产的烟气项目建设与重资产的垃圾焚烧发电、固废资源化、可燃气综合利用等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双轮驱动发展,拟增资2亿元,需进行资产评估。拟以202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基于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对泰欣环境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提供专业建议及处置方案,出具正式盖章版评估报告。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 20 万元;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
拟以202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基于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对泰欣环境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提供专业建议及处置方案,出具正式盖章版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需报湖北联投集团备案,湖北联投集团会组织专家评审,评估结果需公告。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2.3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至项目地完成调研退场后10个自然日内出具采购范围要求的资产评估报告初稿,后根据采购人需求节点出具正式盖章版资产评估报告,其他与资产评估事项相关的服务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完成;
2.4服务地点:上海市、武汉市;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及时办理受托事务,维护采购人利益,及时出具专业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评估报告的初稿、终稿,并配合采购人办理评估备案手续、接受有关咨询和专家问询的答疑等。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评估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具有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资格 ;
3.1.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 3 年( 2022年 10月 29日至 2025年 10月 28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环保类公司的股东权益价值评估 ;
3.1.4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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