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名称: | 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飞灰稳定化系统委托运营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
|---|---|
| 招标公告编号: | I1300000001137735001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
| 所属行业: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 所属地区: | 石家庄市-元氏县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业主单位: | 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
| 招标内容: | |
| 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飞灰稳定化系统委托运营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飞灰稳定化系统委托运营项目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位于石家庄市元氏县马村镇营里村东,设计垃圾处理能力为1000吨/日,项目总占地约100亩。预计年处理飞灰量10000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2025-10-25至2025-10-31,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 将报名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等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及时电话联系代理公司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支付文件费用; 获取招标文件 。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1-18 14:20 ,地点为 石家庄市新华区汇特大厦裙楼201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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