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邻水县生活垃圾筛分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邻水县生活垃圾筛分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邻水县生活垃圾筛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的批复、邻发改【2025】4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邻水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邻水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邻发改【2025】17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程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邻水县鼎屏镇。
2.2建设规模及投资额:项目在邻水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邻水县生活垃圾分拣中心,日处理量为720t。项目对原生活垃圾填埋场内约100万吨垃圾进行筛分及场地进行综合治理,建设垃圾筛分中心厂房约6400平方米,腐殖土改良厂房及建筑垃圾车间约2400平方米,配套建设其他附属设施设备等。项目总投资:19698.8071万元。
注:在开挖过程中发现以下物质需由承包人进行特殊处理。
筛分出的可燃垃圾运至有资质的公司焚烧发电资源化利用;腐殖土无害化处理达到环保要求后用于园林、花卉种植等;建渣经无害化处理达到环保标准后用于低等级道路基础铺筑用料等资源化处理或原填埋场坑底回填;金属、塑料瓶资源化回收利用。
2.3计划工期:10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40日历天;施工工期1040日历天(其中厂房建设与设备采购安装180日历天;垃圾开挖筛分及转运处置工期8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1)施工图设计: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优化施工图设计方案工作,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的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环保监测及后期相关服务等工作。
(2)施工: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施工范围(包含完成本项目的垃圾开挖筛分及转运处置等相关工作),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3)设备: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设备,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设备服务期内的缺陷修复及维修维护等相关工作。
2.5标段划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1 个标段。
2.6质量要求:(1)施工图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规范、标准、规程等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机构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要求并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核验收(包括负责完成环保部门要求的环保监测等相关内容)。
(3)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3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环境卫生工程或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类设计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环境卫生工程或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类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其中设计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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