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洞桥环保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宁波洞桥环保有限公司2025年度消石灰、活性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宁波洞桥环保有限公司2025年度消石灰、活性炭采购项目。
1.2项目地点:宁波洞桥垃圾焚烧发电新建项目(海曙区洞桥镇裴岙村6号)。
1.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一年时间内供货;招标人给投标人发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投标人需将货物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如遇紧急特殊情况,投标人须按招标人指定时间供货到位。一般到货时间在工作时间内,特殊情况要联系好接收人,并由供货方负责送货。
1.4招标范围:
标段号 | 货物名称 | 暂定数量 | 最高投标单价限价 | 技术需求 | 预估交易金额(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Ⅰ | 消石灰(Ca(OH)2) | 4600 吨 | 730元/吨 | 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书 | 335.8 |
Ⅱ | 活性炭(800 碘值) | 200 吨 | 5600元/吨 | 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书 | 112 |
1.5本合同的数量为预估采购数量,在实施过程按全费用综合单价按实结算,投标人自行考虑数量调整风险;在实施过程中(合同期内)可能出现实际供货总金额不等同于合同总金额的风险,以及在合同期内的材料费浮动涨幅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6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须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2.2投标人须拟派项目负责人一名,项目负责人无资格要求但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委任书。
2.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其他要求:
2.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4日09 时00分至2025年3月28日23 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3.2 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3.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3.4特别说明:如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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