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能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就泰国大城府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前期法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前期法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潜在响应人参与谈判。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四川川能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泰国大城府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前期法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前期法务咨询服务采购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工作内容:专项法律事务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4、服务期限:暂定一年(具体时间以泰国大城府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前期法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规划落地后,响应人按要求汇总完成《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终稿为止。)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的要求。
6、最高限价:40万元(含税,税率 6 %)
二、响应人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一般要求: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机构或其合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具有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证明材料为:《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资质要求:/;
3、财务要求:近3年(2022年- 2024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财务状况无连续亏损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证明材料为:信誉声明;
4、信誉要求:未处于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
网站中未列入律师事务所检索无惩戒记录名单,证明材料为:信誉声明 ;
5、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6、响应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差旅、人工费、税费、管理费、利润及与响应人履约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所有费用。响应人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与自身现实情况,并充分考虑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自行填报。若因响应响应人原因造成的漏报、错报而导致本项目无法履行的,由响应响应人负责,采购人不会承担任何费用。
三、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竞谈者,请于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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