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市政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清远市北部能源生态园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部模板及脚手架工程专业分包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清远市北部能源生态园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专招)字(2025)-003 中铁市政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就所承担清远市北部能源生态园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板及脚手架工程进行专业分包采购,邀请有意向、有能力的投标人报名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清远市北部能源生态园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位于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排镇东芒村细凹背1号,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厂房等建(构)筑物、处理系统、配套设施设备及附属工程的建设。本项目建设规模为 800t/d 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置1台800t/d焚烧炉及其配套辅助设施,配置1台20MW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时配套建设12.02万m³库容飞灰填埋场。 本次招标的项目主要为模板及脚手架工程,计划1家分包单位。 1.工程地点: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排镇东芒村细凹背1号; 2.工期要求:计划工期170日历天; 3.招标内容:模板及脚手架工程; 4.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清远市北部能源生态园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模板及脚手架工程; 5.资金来源:业主单位按期支付的工程进度款。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由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报名产生。投标人需具有相应的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资质证照齐全有效,且具有分包企业资格准入证或相应的资信等级证。通过平台报名的分包企业在2025年11月6日9时前将资格预审资料发送至招标组织单位邮箱:1481454969@qq.com(邮件命名为公司(投标人)名称+招标内容)。 2.资格预审审查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2)投标人近三年的业绩证明; (3)投标单位可提供的其他证明企业情况的资料。 3.本次招标不接受出现在股份公司、集团公司《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中的单位或自然人参与报名。 4.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的领取: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方式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 2.领取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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